为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,巩固前期整治工作成果,防止市场乱象反弹回潮,推动银行业保险业实现高质量发展,银保监会印发《关于开展“巩固治乱象成果 促进合规建设”工作的通知》。
一是查处屡查屡犯,消化存量,在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合规建设方面取得新成效;二是查处重点风险,遏制增量,在推动银行业保险业生态修复方面取得新进展;三是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在实现高质量发展和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水平、能力方面取得新突破。
一是防风险与稳增长相结合,实现防风险、治乱象和稳增长、调结构的有机统一。二是削减违规存量问题与遏制违规增量问题相结合,坚持已发现问题整改和新问题查处两手抓,两手都要硬。三是强内控与严监管相结合,银行保险机构要落实乱象治理与合规建设的主体责任,各级监管机构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、规矩意识,将严监管长期坚持下去。四是保持定力与把握力度相结合,既坚持对市场乱象的“零容忍”,又主动适应宏观形势变化,把握好节奏力度,严防处置风险的风险。
一是夯实乱象整治工作的思想根基。二是巩固乱象整治工作成果。开展对2018年深化整治市场乱象工作的“回头看”,一看问题整改,二看问责处理,三看机制建设。三是持续推动重点领域问题整治。非银行领域各类机构按照相关要点开展整治,突出处罚和问责,下大力气解决违规成本过低的问题。四是开展强内控促合规建设。督促银行保险机构通过增强内部控制的充分性和有效性,提升合规水平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,厚植合规文化。
股东虚假出资,入股资金来源不合法;股权关系不透明、不清晰;公司章程约定不完善;董监高履职前未取得任职资格,兼任不相容职务,关键岗位长期空缺;“三会一层”履职不到位;未按规定进行内部审计;内控机制不健全,合规内审部门资源配置和独立性不足;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,考核评价体系中风险与合规指标占比过低;责任追究机制不完善;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不健全,未严格落实关联交易管理制度;违规进行关联交易等。
资金运用制度机制和投资能力要求未持续满足监管规定;从事“假委托”;违规嵌套、开展通道业务;未按规定范围投资,违规投向国家及监管禁止的行业或产业,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或通过融资平台违规新增地方政府债务;投资比例管理和集中度风险管理违规;未按规定进行资金运用内部控制专项外部审计等。
产品开发设计偏离保险保障本源,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,违背保险基本原理;条款费率内容不合规,未按规定报送条款费率;责任准备金评估方法、精算假设不真实、不合理,万能账户及结算利率不符合精算规定,分红账户及红利分配不符合精算规定等。
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骗、隐瞒、误导等问题,进行不实、不当宣传推介,未严格落实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制度;违规销售未经监管部门批准的金融产品;给予或承诺给予投保人、被保险人、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之外的利益;违规向商业银行网点派驻销售人员从事产品宣传推介、销售活动;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,恶意拖赔惜赔等。
偿付能力数据不真实,偿付能力信息披露不真实、不完整;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,费用延迟入账,非正常调节未决赔款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;客户信息不真实、不完整;承保理赔档案资料不真实、不完整;虚假承保、虚假理赔;编制和提供虚假的报告、报表、文件和资料;通过虚构中介业务、虚列人员、虚列费用等方式套取资金向相关机构、人员暗中支付利益等。